恒我的遗志?
恒我的什么遗志?
陶明安的心脏嘭嘭嘭地撞击着胸腔,可脑子却转得飞快。
快想想,快想想,关于嫦娥,还有白民,有没有什么是关联的?
月桂、蟾蜍、擅长药理和医术、后羿,不对不对,再想想,再想想!
西王母、歹徒、玉兔,不,还是不对,还有什么?是乘黄还是不死药?药、寿命、一千八百余岁,药,是药——是不死的药,是长生!
“——所谓遗志,就是夺取性命来追求不可实现的永生吗!”
陶明安惊声质疑,因为激动而变调的声音在狭小的屋内震荡,可同光的面容却如死水一般激不起一丝变化。
“你倒是很聪明,戒备心也很重,”她毫无表情地夸赞道,青色的眼珠就像石塑像上两颗冰冷的珠子,“不过千防万防,还是落在我们手里了。”
“所以你们想做什么?我身上可没有长生的药。”陶明安深呼几口气,尽量使自己冷静下来,蓦地,她想到了她之所以会在这儿的原因,“那梁翠雯呢?她到底怎么样了?”
“她?她跑了。当时我们伪装得还不够好,被她发现了,不过多亏有了她,我们才能骗到你,”同光上半张脸冷漠不变,下半张脸的肌肉却慢慢把唇角提了起来,她森森地“微笑”,“我模仿得对吗?明安。”
冷白的空间里,只有陶明安压抑不住的吸气声响起。
同光慢慢地蹲了下来,玉珠碰撞,长发垂落,她像一只白色的蜘蛛俯在她的猎物旁。
大概是所有人都会在即将成功时把自己的心路历程全说一遍,这个异世界的神人也不例外,她观赏着在地上扭动挣扎的陶明安,声音里慢慢涌起一丝兴奋:
“我们白民一国向来追求长生之道。恒我,一位白民的先祖,曾向西王母求取不死仙丹,最后却不知所踪。往后的数年间,有不少白民前去寻找,但是恒我不在,西王母不在,就连她的三只青鸟和大狡也消失不见了。
“直到那个女孩出现,她说在你们的世界里,都认为嫦娥吃下不死药飞向了月亮,但她又说月亮其实不过是一个死亡的‘天体’。可是你看——”
陶明安随着她的示意望向屋顶,那里有一扇小小的天窗。透过天窗,陶明安看见,一轮庞大而残缺的月亮正乘坐着云雾,在夜空中缓缓蠕动。
“——你看,月亮是活的。”
月亮是活的。
陶明安的心重重跳了两下。
她强撑着反驳:“所以呢,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两个世界截然不同,我们白民做不到的,人类也做不到吗?梁翠雯当年还很天真,什么都和我们说了。她说起你们的技术,你们的医学,短短百年腾飞爆炸,寿命不断延长,疑难杂症逐渐明了,一切的一切,真让人神——往——”
陶明安惊疑不定:“可你们难道不是活得比人类更长久吗?人类的技术做不到延长这么久的生命,更何况你们还吸收、是掠夺了乘黄的寿数,这样还不够吗!”
“怎么会够呢,明安?”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话,同光终于笑了,她伸出冰凉凉的手扣在陶明安的脖子上,感受着脉搏有力的跳动,“我已经一千八百六十二岁了,或许对你们短暂的生命而言,这样的年岁已经足够长久了。但实际上,无论是谁,无论拥有过多久的年华,都会和我一样,越走近时间的尽头,便越惶惶不可终日……
“不过,人类的技术确实无法满足我们白民的愿望,但是,多亏你将他带来了呀。”
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什么意思?!
她中午不回来吃饭了?
季槐盯着眼前这个通知的陌生白民,有一股陌生的惊怒冲撞着心头。他感觉到自己的喉管一紧一张地伸缩着,喉咙深处渐有雷鸣滚动,牙根也疼得发痒。
她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就不回来吃饭了?凭什么就不回来吃午饭了?
难道就因为不满意他的眼睛吗?
她怎么能因为容貌就……不,动物界里的雌性的确会因为容貌挑选心仪的雄性,人类必然也不例外,可是,可是,除了他的眼睛不能让她满意之外,他还有什么不尽人意的地方吗?
难道他的臂膀就不够结实有力,不能为她提供安全的依仗吗?难道他纯白如雪的毛不够柔软蓬松,没有为她辟寒取暖,供她消遣解闷吗?
她为何只在乎这渺小如萤火的不足,反而忽略了他身上的诸多优点?
不,不。
季槐甩了甩头,突然意识到他刚刚竟然将自己摆放到了一个供人挑选的位置上。他分明是强悍的,恐怖的,凶猛的存在,一直以来都处于食物链的顶端,正如捕猎,向来都是他选择想要狩猎的食物,现在怎么却自觉地将自己当作了猎物?
更何况,他与陶明安,并不是伴侣关系。
他们明明是……明明是……
季槐一下子卡壳了,他忽然间不知道该如何定义他与她之间的关系了。
食物提供者?最开始是这样的,可是后来,他们越过草地,走过雪原,飘过大海,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
同伴?家人?还是……
总而言之,绝对不可能是伴侣!
伴侣。
莫名的,这个绝对不可能的词却如一条毒蛇游走在他的心尖上,无论他怎么抓挠怎么撕咬,也无法将它消除。更甚的是,它在不知不觉中沁出来的毒汁使他一想到这个词,心中便突然有波涛起伏,紧张万分,脑海里一时间什么东西都想不到了。
他在房间里焦灼地来回踱步,一会儿因为陶明安一声不吭就不回来吃午饭而怨气滔天,一会儿心神又被“伴侣”这个词作弄得起伏不定,羊蹄似的后□□错着敲在玉石地上,击出一道又一道的裂纹。
烦躁间,余光却瞥见那个报信的白民,那个害得他联想了这么多的白民还不识趣地站立在门口,季槐恼怒地张开巨口,一声似虎非虎的咆哮声便席卷着风刃与雷鸣瞬间朝那个白民劈头盖脸地冲过去:
“滚——!!!”
不出意料,那个白民屁滚尿流地跑掉了。
看到白民慌张的动作,季槐得意地咧开嘴。
没错,他本身就是让人惧怕的存在,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戏耍被他看中的猎物,享受他们恐惧的尖叫。所以,他不可能像其它那些孱弱无力的雄性,被人翻来覆去地查看抚弄,还要面临被放弃的可能,即使被挑选,他也绝无可能淘汰!
更何况,陶明安平日里那样喜欢他毛茸茸的白毛,如此享受他柔软的腹部,有事没事还会用她的手指轻轻抚摸他的脸庞和一对弯角,她又怎么可能讨厌自己呢?
季槐的思绪翻江倒海,最终得出一个“陶明安不会不喜欢自己”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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